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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关于2024年度在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0-30 10: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6 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1、为深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含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2024 年度拟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 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 1 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董事邹锦开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已 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5 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 机构的存款、贷款等业务,应当以存款或者贷款的利息为准,适用第 6.3.6 条和 第 6.3.7 条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7、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董事会 ...
宝新能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0-30 10: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尚待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第四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尚待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宝新能源:公司章程
2023-10-30 10: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尚待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 司 章 程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尚待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监事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建工作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尚待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监事会 2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
宝新能源: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0-30 10:5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事项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尽管公司 所有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投资者仍应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确保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售电") 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拟为宝新售电 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应付票据、国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保函、押汇、外汇衍生品)。 在上述担保期限及额度范围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不应 超过上述额度。 4、根据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 ...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制度
2023-10-30 10: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经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 ...
宝新能源: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3-10-30 10: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 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3 年 10 月 预计衍生品交易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保 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0.6 亿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动力煤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 (一)业务开展的目的和必要性 近年来,煤炭市场呈现出集中度高、宏观政策频出煤价波动幅度大、变化周 期短等特征。自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煤炭价格整体呈现高位震荡状态。 从电力发展角度来看,一方面,煤炭采购占电力企业绝大部分发电成本,对其成 本控制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受国家"双碳目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电力业务 "降成本"已成为首要任务。 动力煤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所辖发电厂运营成本产生了较大影响。面对煤价 长期处于高位且大幅波动而导致成本增加的困境,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动 力煤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有必要适当进行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 操作,以减少和降低动力煤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期货合约价格是未 来某月的现货价格,由于期货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受到的影响因素相同,所以大 体上两者变动趋势相 ...
宝新能源: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
2023-10-30 10: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 经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外汇掉期业务操作,加强对外汇掉期业务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 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人民 银行收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由两笔交 易金额相同、起息日不同、交易方向相反的外汇买卖,这两笔外汇买卖具有一前 一后两个起息日和两项约定的汇率。 第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子 公司外汇掉期业务的操作与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掉期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外汇掉期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 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掉期业务交 ...
宝新能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2023-10-30 10:5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 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 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 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 及外汇掉期业务。 上述额度均包含在 28 亿证券投资总额度范围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总投资额度。投资期限为 自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2、投资金额:证券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其中 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合约价值 ...
宝新能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10: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尚待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非常设性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 ...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30 10:51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审阅,并查阅相关资料和问询有关情况,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经过充分讨论 后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及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经营稳健、质 地优良。公司2023年度为为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有利于其正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对本次担 保额度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日常经营 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