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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7 09:01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实现净利润 399,382,105.23 元,提取盈余公积 8,781,169.9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02,510,017.75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95,858,5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2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 120,363,427.71 元,不送股本,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占当年实现 净利润 399,382,105.23 元的 30%。 若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 ...
佳电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4-04-17 09: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会 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 (六)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 应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财政部门与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三条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后,经 ...
佳电股份: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2024-04-17 09:01
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 验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财务公司") 《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在内的哈电集团 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哈电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 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哈电集团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哈电集团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哈 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由哈电集团系统内6家企业共同出资组 建的一家全国性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1,500,000,000.00 元。法定代表人:许瑛。公司住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 力路7号。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3H22301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230110558272697H。哈电集团财务公司股东方构成见下表: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投资金额/元 | 持股比例 | | --- | --- | --- | --- | ...
佳电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17 09:0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 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佳电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7 09:0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董惠江、蔡昌和金惟伟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 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 的专业意见。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董惠江、蔡昌和金惟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 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 ...
佳电股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2024-04-17 09:0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第三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 事三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分红比例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同时,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 ...
佳电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09:01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坤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
佳电股份(000922)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7 09:0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 4 月 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清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思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刘洋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有关经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和承诺之间的差异。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中的"公司未来发 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
佳电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4-04-17 08:5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四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 经过审慎核查,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方保证 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 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 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 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 件全 ...
佳电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惠江)
2024-04-17 08:58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 2023 年初至今的相 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独立董事的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董惠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4 年 3 月,法学博士。现任 黑龙江大学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享有者;哈尔滨市政府行政复议专 家;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黑龙江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报告期内本人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