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jiang Lixin Energy (0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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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能源(001258) - 001258立新能源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103
2025-01-03 11:10
Group 1: Company Overview and Strategic Plans - The company is progressing steadily with its private placement project, aiming to submit application materials to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by the end of April 2025 [2] - Xinjiang Energy Group has committed to resolving competition issues within five years through various methods, including asset restructuring and business adjustments [3] Group 2: Renewable Energy Projects - The "Third Channel" for Xinjiang's electricity export is projected to have a total investment of approximately CNY 412.2 billion, with a total installed capacity of 8.1 million kW, including 6.1 million kW from renewable sources [3] - The company has invested CNY 8 billion in the "Third Channel" project, holding a 40% stake [3] Group 3: Current Operations and Financials - The company has received a total of CNY 19.08 billion in renewable energy subsidies, with CNY 26.12 billion in receivables still outstanding as of September 30, 2024 [5] - The average utilization hours for solar projects in 2023 reached 1,455 hours, while some high-quality wind projects achieved up to 2,600-2,700 hours [5] Group 4: Cost and Efficiency of Renewable Energy - The cost of constructing new photovoltaic projects in Xinjiang is estimated at CNY 1.6-1.9 per watt (DC side, excluding land costs) [5] - The ongoing advancements in technology and production scale are expected to further reduce the cost of renewable energy generation [5]
立新能源: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13:23
T&P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免于发出要约之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 T&P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免于发出要约之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专字[2024]第 38 号 致: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专字[2024]第 38 号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绿城广场写字楼 2A 座 7 层 邮编:830002 电话(0991)3550178 传真:(0991)3550219 1 | 目 | 录 2 | | --- | --- | | 释 | 义 3 | | 第一节 | 律师声明事项 4 | | 第二节 | 法律意见书正文 5 | |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5 | | | 二、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依据 | 6 | | 三、本次收购履行的法定程序 7 | | | 四、本次收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 7 | | 五、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 8 | | | 六、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是否存在证券违法行为 8 | | | 七、结论意见 | 9 | | 第三节 结尾 ...
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4-12-30 13:23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立新能源 股票代码:001258 收购人名称: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能源大厦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能源 大厦 签署日期: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1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 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事项已经收购人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收购导致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比例超过 30%。但本次收购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之情形,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收购人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就新疆国资委将持有的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 ...
立新能源: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13:23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专字[2024]第 39 号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绿城广场写字楼 2A 座 7 层 邮编:830002 电话(0991)3550178 传真:(0991)3550219 1 | 目 录 2 | | | --- | --- | | 释 义 3 | | | 第一节 | 律师声明事项 4 | | 第二节 | 法律意见书正文 5 | |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5 | | |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决定 10 | | | 三、本次收购的收购方式 11 | | | 四、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14 | | | 五、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15 | | | 六、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 15 | | 七、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7 | | 八、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1 | | | 九、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1 | | | 十、《收购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 | 22 | | 十一、结论意见 | ...
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30 13:21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2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 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是通过吸收合并方式进行,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疆 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拟吸收合并公司直接控股 股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新能源集 团被吸收合并将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新能源集团变更为能源集团。新能源集 团系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自治区国资委")。 2.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被吸收合并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产生重大影 响。 3.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被吸收合并属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关于免于发出要约情形的规定。 4.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被吸收合并 ...
立新能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30 13:2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节 财务顾问声明 2、本财务顾问报告不构成对立新能源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财务 顾问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 任。 3、本财务顾问基于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 作程序,旨在就《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内容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内容 仅限《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正文所列内容,除非中国证监会另有要求,并不 对与本次收购行为有关的其他方面发表意见。 4、对于对本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 审计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财务顾问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作出判断。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5、本财务顾问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财务顾问报 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1、本财 ...
横店东磁等成立新能源科技公司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4-12-30 02:54
证券时报e公司讯,企查查APP显示,近日,东阳东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何悦, 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茶叶种植等。 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横店东磁等共同持股。 ...
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2-26 12:37
股票代码:001258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7 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 107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吸收合并) 签署日期: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立新能源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 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及公司已发布公告披露的信息外,信 息披 ...
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26 12:37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1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被吸收合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是通过吸收合并方式进行,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疆 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拟吸收合并公司直接控股股 东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集团")。新能源集团被 吸收合并将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新能源集团变更为能源集团。新能源集团系 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实际控制人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被吸收合并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产生重大影 响。 3.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被吸收合并属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关于免于发出要约情形的规定。 一、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被吸收合并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17 日,新 ...
立新能源: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4-12-26 12:33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立新能源 股票代码:001258 收购人名称: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能源大厦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能源 大厦 签署日期: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格式与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