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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002020) - 平安证券关于京新药业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02 10:4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京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京新药业 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4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向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6 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法人或自然人)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8,126,67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1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9,999,993.12 元,扣除承销 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
京新药业(002020)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02 10:47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560 号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557 号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京新药业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京新药业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京新药业 2024 ...
京新药业(002020)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02 10:4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558 号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 业")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京新药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京新药业于 2024 年 12 ...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02 10:4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要求,始终保持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大亮,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大学健康产业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 浙江大学营销管理研究所副所长,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22年10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 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5-04-02 10:45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1 (二)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 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 ...
京新药业(002020)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5-04-02 10:45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1 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京新药 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 就 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附注三级 \* MERGEFORMAT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 情况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 ...
京新药业(0020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02 10:4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经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5-04-02 10:45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进出口业务主要为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 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 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02 10:45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控股") 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租赁房屋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合计不超过19,51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浙江元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金包装")、 杭州海狮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狮佳")、浙江东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高农业")、新昌京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物 业")、杭州方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02 10:45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及《企 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 负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