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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002091)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5 09:00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5-84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 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陈百俭先生、娄健颖女士、孙涛先 生及雷敬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 ...
江苏国泰(00209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12-05 08:4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泰""公司""上市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1 号"《关于核准江苏 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获准 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开发行 45,574,186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55,741.86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777 号"文同意,公司 ...
江苏国泰(002091)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08:46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国泰国 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 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工作及使用信息的日常备案工作由公司董 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备案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二章 外部信息知情人及信息范围和 ...
江苏国泰(0020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08:46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公司的经营情 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
江苏国泰(0020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08:46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括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 ...
江苏国泰(002091) -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08:46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市场自律组织的自律规则及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信用类债券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 下属企业为上市公司或债券发行主体的,应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本制度,结合本 单位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单位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及时间 第四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语言应简洁、平实和明确,不得有 祝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第五条 信息披露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
江苏国泰(0020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08:46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的转让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尚在承诺期 内的;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 ...
江苏国泰(0020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08:46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 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 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 挂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批董 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
江苏国泰(0020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08:46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地位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 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组成人数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 以指定有关人员协助保管董事会印章,并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五)制订公司增 ...
江苏国泰(0020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08:46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联席总裁、副总 裁、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