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ma Co., Ltd.(00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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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中泰证券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11-13 14:0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 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 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3-3-1 (一)基本信息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电力电缆、船用电缆、矿用电缆、特种电缆、电力器 材设备、钢芯铝绞线、铜铝丝的生产、加工、销售,软件系统的开发、销售,金 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电力线路设计及工程 施工,经营进 ...
万马股份:中泰证券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11-13 14:0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2023 年 11 月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第一章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杨亦婷女士和陈胜可先生。 陈胜可先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深圳投行总部执行总经理、保荐 代表人。2011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主要负责或参与了邦德股份(838171) IPO、新益昌(688383)IPO、嘉美包装(002969)IPO、兴图新科(688081)IPO、 凯伦股份(300715)IPO、蓝英装备(300293)IPO、红星发展(600367)非公 开发行、新华制药(000756)非公开发行、精研科技(300709)可转换公司债券、 赛微电子(300456)非公开发行、美盈森(002303)非公开发行、北斗星通(002151) 配股、华荣实业收购孚日股 ...
万马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13 14:04
| 证券代码:002276 |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 | --- | --- | | 债券代码:149590 |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处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环节。 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三季度报告》,按照审核要求 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 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财务 ...
万马股份:万马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2023-11-10 13:14
3、2023 年半年度,万马高分子材料的营收情况?占公司整 体营收的比重情况?高分子材料的毛利率是多少?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30 |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 | --- |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类别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现场参观 | | |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其他 申万宏源:朱栋、王艺儒、崔国强 | | 参与单位名称及 | 国寿安保基金:肖佳琪 | | | 人保资产:刘佳 | | 人员姓名 | 民生证券:费晨洪 | | | 松熙资产:葛新宇 | | 时间 | 2023 年 11 月 8 日 | | 地点 | 杭州 | | 上市公司接待人 |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宇恺 | | | 万马高分子副总经理兼制造部部长:帅泳 | | 员姓名 | 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王旭斐 一、投资者接待会首先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宇恺 | | | 等人带领投资者实地参观调研了万马高分子工厂,并通过召开交 | | | 流座谈会,详细介绍 ...
万马股份:万马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2023-11-02 13:40
|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 | --- |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类别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现场参观 | | |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 | | 中邮证券、中金公司、西部证券、国信证券、国联证券、中信证 券、西南证券、东方证券、华西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 | | 参与单位名称及 | 泰君安、海通证券、德邦证券、太平洋证券、广发证券、开源证 | | 人员姓名 | 券、信达证券、民生证券、东海证券、中泰证券、浙商证券等机 | | | 构投资者合计 64 人 | | 时间 | 2023 年 10 月 31 日 | | 地点 | 腾讯会议 | | 上市公司接待人 |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宇恺 | | 员姓名 | |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一、本次投资者接待会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宇恺 展战略及电线电缆、新材料、新能源三大业务板块的发展情况。 | | | 通过腾讯会议召开交流座谈会,详细介绍了公司"一体两翼"发 | | | 二、问答环节: | | 主要内容介绍 | 1、2023 年前三季度公司营 ...
万马股份(002276)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 -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公司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该交易因使用权资 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 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适用 □不适用 - 2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 主要 ...
万马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30 11:25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 公室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 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 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 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 的主要负责人;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 ...
万马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3年10月)
2023-10-30 11:25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父母、配偶、子女; - 1 -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 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 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信息沟通与披露行为,切实保护公 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
万马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30 11:22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的工作程序,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以下简称"《5号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
万马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1:22
| 证券代码:002276 |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81 | | --- | --- | --- | | 债券代码:149590 |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邮 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王婵娟女士主 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