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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农: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0-27 10:56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 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仅指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委托理财、证券 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一)本制度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 时变现的投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 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二)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公司购买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及 其衍生品的行为;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按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 ...
金新农: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0-27 10:56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五)存贷款业务; (六)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七)购买资产; (八)出售资产; (九)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十)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十一)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十二)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十三)委托或 ...
金新农: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0-27 10:5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诚实守信原则 ...
金新农: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3-10-27 10:56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公司接受调 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 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 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 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司与外界的 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 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 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的工 作。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 ...
金新农: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10-27 10:56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 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在受聘前通过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考试,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 ...
金新农: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3-10-27 10:56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还应当以委托理财金额作为计算标 准,适用《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 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 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以额度金额为标准适用审议程序的相关规定。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理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 ...
金新农: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3-10-27 10:56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 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从事证券投资规范的范围: (一)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四条 公司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应严格控制证券投 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得使 ...
金新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7 10:56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 ...
金新农: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10-27 10:56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四条 上市公司不得为《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 ...
金新农:独立董事制度
2023-10-27 10:56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