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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002831)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5-04-28 09:05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 事3人,分别为: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王利婕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查,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 务,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 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利婕、吴宇恩、邓赟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 准确 ...
裕同科技(002831)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8 09:05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分别 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宗柳先生、刘中庆先生、王利婕女士、吴宇恩 先生、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
裕同科技(002831)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28 09:05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本年度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848,165,418.15 元(含 2024 年度中期分红 301,707,438.15 元);2024 年度公司股 份回购总额为 101,885,922.00 元;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 为 950,051,340.15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比例约为 67.45%。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基数计算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 ...
裕同科技(002831)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8 09:02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目 录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13—16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552 号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科技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裕同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裕同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裕同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 ...
裕同科技(002831)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09:02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 1—6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7—14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7 |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8 |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9 |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 页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15 页 四、资质证书复印件………………………………………… ...
裕同科技(002831)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8 09:02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9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10—1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5〕7-553 号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科 技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 们审计了后附的裕同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裕同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裕同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
裕同科技(002831)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09:0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 1—2 | 页 | | --- | --- | --- | |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 3—6 | 页 | 天健审〔2025〕7-551 号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科技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目 录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裕同 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 ...
裕同科技(00283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09: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科技"、"公司"、"上市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经审慎核查,就公司 202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注 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外币专户募集资金折算人民币 尾差及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
裕同科技(00283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09:0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
裕同科技(00283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宇恩
2025-04-28 09:0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宇恩)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诚实、勤勉、独立、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 本人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宇恩,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 吴宇恩先生 2005-2014 年在清华大学获得本科及博士学位,2013 年获得清华大 学特等奖学金,2015 年获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资助,2017 年获国家重点研发计 划纳米专项青年项目资助并任首席,2017 年获得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资助,2018 年获得中国化学会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