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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8-26 10:27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8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 2805-9088 传真:(86-20) 2805-9099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 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 号 16 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中国"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
佛燃能源: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2024-08-19 09:55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 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和2023年4月13日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 ...
佛燃能源:城燃利润率回升,供应链收入高增长
华泰证券· 2024-08-09 01:03
Investment Rating - The report maintains a "Buy" rating for the company with a target price of 11.20 RMB, reflecting a 16x PE for 2024 [6][7]. Core Insight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5.4% year-on-year increase in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for 1H24, with total revenue of 14.1 billion RMB, a decrease of 27% year-on-year. The second quarter showed a revenue increase of 21% year-on-year and 29% quarter-on-quarter [1][2]. - The company’s dividend yield is currently at 4.4%, with projected yields of 4.7%, 5.4%, and 6.1% for 2024-2026 [1][4]. - The natural gas sales volume is expected to grow by 5.2% in 2024, with higher growth rates of 8.2% and 7.4% anticipated for 2025 and 2026, respectively [2]. Summary by Sections Financial Performance - In 1H24, the company achieved a net profit of 289 million RMB, with a non-recurring net profit of 275 million RMB, reflecting increases of 5.4% and 11.7% year-on-year, respectively [1].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1H24 was 141 billion RMB, with a significant recovery in the second quarter, where revenue reached 80 billion RMB [1][2]. Business Segments - The urban gas business generated 69 billion RMB in revenue for 1H24, down 12.6% year-on-year, primarily due to falling natural gas prices. The sales volume remained flat at 2.4 billion cubic meters [2]. - The supply chain business saw a remarkable growth of 155% year-on-year, contributing 68 billion RMB in revenue, with a focus on establishing a petrochemical supply chain network [3]. Cash Flow and Dividends - The operating cash flow for 1H24 decreased by 84% to 98 million RMB, attributed to increased inventory and reduced payables [4]. - The company maintained a high dividend payout ratio of 70% in 2023, with expectations for continued strong dividend levels in the coming years [4]. Valuation Metrics - The company’s projected net profit for 2024-2026 is estimated at 904 million, 1.03 billion, and 1.17 billion RMB, respectively, with an expected EPS of 0.70, 0.80, and 0.91 RMB [5][12]. - The company’s PE ratio for 2024 is projected at 14.88, which is competitive compared to peers [14].
佛燃能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8-08 08:1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包括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视重要性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 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管理和监督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 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
佛燃能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08 08:19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 本公司将 2024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备注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780,64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077,818.86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7 天通知存款收益 56,754,227.34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65,757,764.77 | 项 目 | | 金额 | 备注 | | --- | --- | --- | --- | | 置换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 | 34,881,965.05 | | |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
佛燃能源:关于调整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8-08 08:19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调 整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防范天然气、油品、化工产品、有色金属等公司 及子公司经营品种相关的商品(以下简称"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 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 2.调整交易品种:增加与公司子公司经营品种相关的有色金属,调整后的交 易品种主要包括:天然气、油品、化工产品、有色金属等。 3.增加交易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操作主体,增加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对冲实货敞口价格风险,在授权有效期内增加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601,917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增加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最高不超过416,351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416,351万元人 民币,可循环使用)。 4.交易方式及工具:交易方式为场内/外交易;工具为期货、远期、掉 ...
佛燃能源: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08 08:19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 会计科目 2024 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 额 2024 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2024 年度 占用资金的 利息 2024 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金额 2024 年期末占 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 性质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前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总计 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 会计科目 2024 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 额 2024 年度往来 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2024 年度 往来资金的 利息 2024 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金额 2024 年期末往 来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经 营性往来、非 经营性往来)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业 上市公司的 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 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78,645.61 77,184.75 1,499.03 62,702.72 94,626.67 内部借款及零 星 ...
佛燃能源:关于调增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8-08 08:19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 2024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 不超过144,229.10万元(不含税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2)。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 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 ...
佛燃能源: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8-08 08:19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公司继续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 号)的规定。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2023 年度,司农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 业(1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 ...
佛燃能源(002911)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08 08:1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049 2024 年 8 月 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丹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黄首跃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 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