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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欣氟材: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4-04-15 13:44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33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发展战略 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投资设立杭州中欣氟材发 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公司名称:杭州中欣氟材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超 5、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 19 ...
中欣氟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5 13:44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浙江中欣氟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年4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 业务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 ...
中欣氟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5 13:4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4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6 |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68 号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 --- | --- | | (一)商誉减值 | | |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商誉的账面原值为人民 | 我们针对商誉减值测试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 | 币 618,378,802.05 ...
中欣氟材: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4-04-15 13:4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我们审计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 材")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68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中欣氟材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中欣氟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 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
中欣氟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5 13:44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2 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5,914,956.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17.05 元,共募集人民币 441,849,999.80 元。 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扣 ...
中欣氟材: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5 13:4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欣氟材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中欣氟材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中欣氟材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 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欣氟材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71 号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 材")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 ...
中欣氟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5 13:44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布了《解释第 17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 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 ...
中欣氟材: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13:44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邮编:100026 9th Floor, Taikang Financial Tower, No. 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China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 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电子信箱:bjgrandall@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四月 | 义 释 | | 2 | | --- | --- | --- | | 第一节 | | 律师声明事项 4 | | 第二节 | 法律意见书正文 | 6 | | | 一、本激励计划及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的批准和授权 6 | | | | 二、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8 | | | | | 三、结论意见 11 |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 ...
中欣氟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13:4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倪宣明先生、杨忠智先生、袁康先生、苏为科先生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倪宣明先生、杨忠智先生、袁康先生、苏为科先生的任 职经历以及上述人员签署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文件,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中欣氟材: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2024-04-15 13:44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特 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