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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3 10:37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4-068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 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其他新增议案、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杨长利先生、高立刚先生、李历女士、庞松涛先生、冯坚先生、 刘焕冰先生、王鸣峰先生、李馥友先生和徐华女士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 会议,在任监事时伟奇先生、申宁女士、张柏山先生、罗军先生和何大波先生以 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及点票监票员代 表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 A 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中国广核: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23 10:35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中提及的"中国境内"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 有效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 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
中国广核(003816) - 中国广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2-10 10:55
Group 1: Investor Relations Activities - The event was a reverse roadshow held on December 10, 2024, at the Daya Bay Nuclear Power Base, attended by approximately 40 analysts from around 35 institutions [2][4] - The purpose was to enhance communication with the capital market and provide insights into the company's development history and operational principles [2][4] Group 2: Market Trading and Contracts - In 2025, Guangdong Province plans to arrange approximately 273 billion kWh of market-based electricity transactions for nuclear power [3] - The government-authorized contract mechanism allows for a one-way price difference settlement based on the actual market electricity volume [3] Group 3: Project Preparation and Capital Expenditure - The company is actively preparing for new projects, with several sites like Fangchenggang and Huizhou making significant progress [3][4] - Currently, the company has 8 units under construction, and capital expenditures are expected to increase as new projects are approved [4] Group 4: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 The company is advancing its R&D in fourth-generation nuclear technology and is implementing the third-generation "Hualong One" technology for mass construction [4] - The company is committed to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to ensure long-term sustainability [4] Group 5: Operational Performance and Future Plans - The Daya Bay Nuclear Power Station's units 1 and 2 have maintained excellent operational status since 1994, with about 10 years remaining until their initial design life of 40 years [4] - The company is preparing for the extension of these units' operational life, which requires rigorous safety assessments and evaluations [4] Group 6: Compliance and Disclosure - The event adhered strictly to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and did not involve the disclosure of any undisclosed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5]
中国广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5 10:28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4-067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44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 行了认真研究和回复,并结合公司 2024 年 10 月 23 日披露的《2024 年三季度报 告》,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 ...
中国广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4-12-05 10:21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保荐书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本次可转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交 发行申请文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 人")作为其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吉余道和吴昊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吉余道和吴昊承诺:本保荐人和保荐代表 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中国广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4-12-05 10:2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6-1-1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86 (10) 8518 5111 Fax Internet kpmg.com/cn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202106 号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广核电力公司") 财务报表, 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
中国广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4-12-05 10:21
股票简称:中国广核 股票代码:003816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CGN Power Co., Ltd.)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18 楼)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公告日期:2024 年 12 月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 ...
中国广核: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12-05 10:19
国浩律师(深圳) 事务所 关 于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國浩律師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 楼/41 楼/31DE/2403/2405 邮编:518034 42F/41F/31DE/2403/2405, Special Zone Press Tower,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755) 8351 509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目 录 | 降 义 … | | --- | | 第一节 《审核问询函》回复 | |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 | | 二、《审核问询函》问题 2 | | 三、《审核问询函》问题 3 | | 第二节 期间内相关法律事项的补充核查意见 . | | ...
中国广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2024-12-05 10:19
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 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 接受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审计了发行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 表"),并分别 2022 年 3 月 17 日、2023 年 3 月 15 日及 2024 年 3 月 27 日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202106 号、毕马威华 振审字第 2301748 号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03833 号)。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 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审计 的目的并不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的任何 ...
中国广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4-12-05 10:19
上市保荐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 次可转债")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 券"、"保荐人"、"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 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 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3 月 25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18 楼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南楼 联系电话:(+86)755-84430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