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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 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以及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 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北京君正(300223)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实 物或出让权利的行为,包括对外和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包括:建设项目投资、股权 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产权交易(含专利等无形资产交易)、公司重组、合 作联营、租赁经营等。对内投资包括:重点技改项目和更新、基本建设(包括购置 房产)、购置新型设备、新产品及技术开发等。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 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形成公司的支柱产业、骨干企业 和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有预期的投资回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查 第五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对外投资的审查、论 证及评估等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三章 投资项目的审批 第六条 董 ...
北京君正(300223)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三)具有较强的经济分析、财务分析、财务计划和管理、外汇管理和资本运营能力, 熟练掌握企业会计准则、税务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会 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 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北 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机 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经营班子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 ...
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 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
北京君正(30022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四)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 ...
北京君正(30022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越)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任职 期间,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 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 人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1 次,实际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 ...
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另设副组长 1 名。 第八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 职原因以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董事会注意的情况进行说 明。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
北京君正(30022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 允性,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附属公司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或者按照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 经营协议,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实施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 ...
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1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 ...
北京君正(3002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君 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 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漏未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