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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0:5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 ...
梅安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15 10:51
一、本次增加股本及注册资本情况 1、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对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归属,新增股本 2,076,160 股,新增注册资本 2,076,160 元。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9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已对 2023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归属,新增股本 347,100 股,新增注册资本 34 ...
梅安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0:42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作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 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 ...
梅安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10:42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90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 席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 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梅安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0:42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六)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 ...
梅安森: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0:42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保证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 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 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有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并及时 披露,也可以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 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监事应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
梅安森: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0:42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 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 营运作和控制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 理每届任期为三年 ...
梅安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0:42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 上,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以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 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 ...
梅安森: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0:42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 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 ...
梅安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15 10:42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梅安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