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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08 11: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04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对审核问询函中提 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 证券代码:300305 |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5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44 |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 |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相关文件 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及更 ...
裕兴股份: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9-08 11:31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〇二三年九月 | 第一部分: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更新 | 5 | | --- | --- | | 一、 |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5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5 | | 三、 |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5 | | 四、 | 发行人的独立性 9 | | 五、 |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六、 |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0 | | 七、 | 发行人的业务 10 | | 八、 |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11 | | 九、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3 | | 十、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8 | | 十一、 |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2 | | 十二、 |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3 | | 十三、 |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3 | | 十四、 |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3 | | 十五、 | 发行人的税务、政府补贴 24 | | 十六、 |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劳动用工情况 25 ...
裕兴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09-04 09:54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 77 号 黄龙国际中心 A 座 16 层 邮编:310012 电话:(86-571)2689-8188 传真:(86-571)2689-8189 junhehz@junhe.com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 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 的《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 ...
裕兴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04 09:50
| 证券代码:300305 |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5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44 |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 |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通知情况 出席(含委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75,170,4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525%。其中:出席(含委 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74,870,4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69%;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 ...
裕兴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08-30 03:47
| 证券代码:300305 |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5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44 |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 |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1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新先生出具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 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新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68,213,4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 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建新先生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 ...
裕兴股份: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3-08-29 07:55
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 裕兴股份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 1259-1 号 16 楼 邮编:213022 电话:(+86519)68763711 传真:(+86519)68766086 网址:www.letianlaw.com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 裕兴股份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 所接受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
裕兴股份(300305) - 裕兴股份调研活动信息
2023-08-22 09:26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调研活动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1 日 10:00~11:00 会议方式:电话会议(裕兴股份-中信证券电话交流会)。 参会人员: 投资者: | --- | --- | --- | |---------------------|-------------------|-----------------------| | 中信证券-刘同心; | 中欧基金-郭嘉培; | 混沌道然资产-黎晓楠; | | 中信证券-田显城; | 国都证券-洪展鲲; | 嘉实基金-杨永鑫; | | 中信证券-李天雄; | 中金资管-潘思成; | 禾丰正则资管-吴伟明; | | 中信证券-黎刘定吉; | 中金资管-陈琛; | 博时基金-曹芮; | | 天合资产-李英镑; | 高熵资产-郑亚铭; | 长信基金-何增华; | | 景顺长城基金-景顺长 | 中信资管-黄德龙; | 银华基金-陈晓雅 | 城路演纪要;中信资管-郑沁源; 公司: 刘 全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会议纪要 一、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业绩介绍 2023 年上半年,聚酯薄膜行业产能释放较快,下游消费电子等行业终端需 ...
裕兴股份(300305)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18 16:00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 | | 1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建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长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王长勇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 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 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公司可能存在的原材 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行业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导致的坏账风险、新品开发不达预期的风险、新项目建设 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本半年度报 ...
裕兴股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3-08-18 10:58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股份"或"公 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 2 号》《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裕兴股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建立长期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 企业及员工价值的最大化;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 ...
裕兴股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3-08-18 10:56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债券代码:123144 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 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批解锁,锁定期最长 36 个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1、《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