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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300432)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8 17:40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肖世德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 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 项意见》 ...
富临精工(300432)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5-04-28 17:39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9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 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
富临精工(300432)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17:16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0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2,696,813,057.21 | 1,495,753,720.17 | 80.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
富临精工(300432)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8 17:16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16 2025 年 04 月 1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志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小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岳小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仔 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221,257,31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
富临精工(30043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17:12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089 号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 页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富临精工董事会的责任。 ...
富临精工(300432)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8 17:12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临精工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缪兴旺 | 联系电话:010-5902692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少伟 | 联系电话:010-5902682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 | 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 是 | |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 | |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注 5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 是 | | 露文件一致 | | | ...
富临精工(300432)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8 17:12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富 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项目 | 内容 | | --- | --- | | 保荐人名称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 | 主 ...
富临精工(30043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17:12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度 专项报告第 1 页 为了更好地理解富临精工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富临精工为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090 号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087 号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富临精工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 ...
富临精工(300432)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5-04-28 17:12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年度 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富临精工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 ...
富临精工(300432)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17:12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富临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富临精工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 号)同意,公司向 16 名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577,89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22.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