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300596)

Search documents
利安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4-17 13:3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4-02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审计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 对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自查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公司董事、副总裁谢金桃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至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 辞职后谢金桃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024 年 4 月 18 日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李 红梅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何勇军先 ...
利安隆: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3:36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4-012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5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中包括 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采用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 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 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董事会认为报告内 容真实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 ...
利安隆: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7 13:3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或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 战略委员会委员,则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 ...
利安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为满)
2024-04-17 13:3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侯为满) 各位董事: 本人侯为满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 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利安隆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 无 ...
利安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7 13:36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4-028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 谨慎性则,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 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对 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 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考虑所有合 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 损失进行估计;对于其他 ...
利安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红梅)
2024-04-17 13:36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红梅) 各位董事: 本人李红梅作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定期了解检查 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 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 2023 年度 ...
利安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7 13:36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4-018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不 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审 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3 年度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2 亿元。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 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229,619,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4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8,989,165.45 元(含税),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 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事项尚需提 ...
利安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7 13:36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三)选择产品品种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4-019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