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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医疗(30063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 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 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进一步规范深圳开 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 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 ...
开立医疗(3006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业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 服务等)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 8 深圳 ...
开立医疗(30063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 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 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 ...
开立医疗(30063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控股公司(指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参 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 务的公司各部门、分 ...
开立医疗(3006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与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1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 以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 ...
开立医疗(3006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职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的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选举、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 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 ...
开立医疗(300633) - 信息披露制度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 门备案。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 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 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 ...
开立医疗(30063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作用,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中的职 责,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开立生物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开立生物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 ...
开立医疗(30063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1 12:1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上 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 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 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 ...
开立医疗(3006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1 12:1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员; (八)制定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年度调干和用工计划; (九)决定公司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