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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杰微纤: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08 07:4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聚杰微纤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护湘 联系电话:010-56513000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进 联系电话:010-56513000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进、许纯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年度 2023 | | 现场检查时间: 年 月 日--2023 年 月 日 2023 12 26 12 28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访谈公司相关董事、监事、 | | 高管人员;检查公司三会会议文件;核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文件;核对公司相关公 | | 告;查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治理制度的相关文件;访谈实际控制人;核查公司就有 | | 关事项出具的说明。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 | 内容等 ...
聚杰微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0:34
聚杰微纤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董 事会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 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
聚杰微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10:34
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3-067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地点、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 68 号聚杰微纤 4 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仲鸿天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 ...
聚杰微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0:1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 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财务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
聚杰微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0:18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及须由董事会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七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提名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工作小组,为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 负责资料搜集、整理,初选名单的拟定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九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 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 ...
聚杰微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1 10:17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为 ...
聚杰微纤: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1 10:17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尤敏卫 颜世富 王建明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作为江苏聚杰 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此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进度是根据公司最新战略发展所作出的调整。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 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调整实施进度事项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 ...
聚杰微纤: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2023-12-11 10:17
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3-064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修订内控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内控 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二、本次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如下 | 序 | 制度名称 | 是否需要提 | | --- | --- | --- | | 号 | | 交股东大会 |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是 | | 2 | 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 | 否 | | 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否 | | 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否 | | 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否 | 三、内控制度修订对比表 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内容 | 第三条 | 组成 | 第三条 | ...
聚杰微纤: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
2023-12-11 10:17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 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并根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厉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条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当发生对身份独立性构成影响的情形 时,独立董事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进行消除,无法符合独立性条件的,应当提出 辞职。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 ...
聚杰微纤:公司章程
2023-12-11 10:17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9 | | 第一节 | 董事 19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2 | | 第三节 | 董事会 24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28 | | 第五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8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第一节 | 监事 3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