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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 同意,可以不定期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 ...
青木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0 12:41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1 月 26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01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1 月 26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01 月 26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1月10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01月26日以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 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 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 ...
青木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0 12:41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01 月 0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01 月 10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斌先 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吴 志伟先生、独立董事杨东皓先生及独立董事王浩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以 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股份的登记、锁定及解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直接登记在其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 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报酬。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木数字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本制度第三章第十二条所述的独立 性,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 第七条 公司独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纪律。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1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 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 ...
青木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慧博)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韩慧博) 声明人韩慧博作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青 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 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自律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青木股份:《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10 12:41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证 券事务代表作为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在董事会秘书不能 履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董事会议案的提出,主要依据以下情况: (一)董事提议的事项; (二)监事会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