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WAY INTELLIGENCE(30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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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16 08: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62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于胜利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情况如 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于胜利先生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二、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自身情况,于胜利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 ...
北路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6 08:56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增强公司股票的长期投 资价值,增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可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的 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 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马轶群 吴楚宇 2023 年 11 月 15 日 2.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 ...
北路智控: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11-16 08:56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64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路智控") 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的自有 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 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为 100 万股,约占公司 当前总股本的 0.76%;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约为 5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后续如前 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
北路智控: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06 11:13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经查,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 ...
北路智控: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06 11:13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61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58)。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 ...
北路智控(30119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18 16:00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55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口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增減 | |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84, 673, 587. 70 | 30.75% | 709, 360, 218. ...
北路智控: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18 10:14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3-58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路智控")根据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6 日(周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1 月 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 ...
北路智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10-18 10:13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 ...
北路智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3-10-18 10:1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北路智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路智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北路智控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 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 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资金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 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 ...
北路智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18 10:13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 |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 |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 | 事项; | | 事项; |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交易 | |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交易 | 事项; | | 事项; |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财务 | |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关联 | 资助事项; | | 交易事项; | (十五)审议批准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关联 | | ... | 交易事项; | | | ... | | 第八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 第八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 | --- | --- | |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 |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