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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20 07:58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唯特偶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6 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7.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1.5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
唯特偶(301319)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0 07:58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 二〇二五年四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21-26/F, HKCTS Tower, 4011 Shenn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 电话(Tel):0755-83025555 传真(Fax):0755-83025068 83025058 邮政编码(P.C.):518000 网址 https://www.huashanglawyer.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唯特偶(301319)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0 07:58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三、审计报告附件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 财务报表附注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 l o c a ...
唯特偶(301319) -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2025-04-20 07:58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 l o c a t i o n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 tel ) ...
唯特偶(30131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0 07:5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次 14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 次 | | (2)培训日期 | 2024 年 12 月 12 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对国九条新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 | | | 理以及市场案例解读等进行培训。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
唯特偶(3013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明)
2025-04-20 07:55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各专门委 员会,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 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生,英国项目管理硕士, 澳洲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MPAcc、MAud 专业 学位校外导师、北京物资学院会计专业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南财经大 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硕士兼职行业导师。先后任亚洲电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经理、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任会计部经理、松下电器机电(深圳)有限 公司财务部经理、豪利士电线装配(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趣点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 ...
唯特偶(3013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周广)
2025-04-20 07:55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卢周广)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各专门委 员会,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 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4 卢周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
唯特偶(3013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期届满离任-陈实强)
2025-04-20 07:55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年度履职概况 (任期届满离任-陈实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各专门委 员会,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 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实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历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广 东健力宝集团财务中心财务经理、北京天园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 分所审计部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经理、天圆全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副所长、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授薪合伙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 师事务所( ...
唯特偶(3013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文德)
2025-04-20 07:55
曾文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硕士研究生,北京盈 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任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法官。现任 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任不良资产与执行法律事务部主任、深圳市长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文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各专门委 员会,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 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妨碍 ...
唯特偶(30131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期届满离任-田卫东)
2025-04-20 07:55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期届满离任-田卫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各专门委 员会,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 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田卫东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 1 月出生,江西大学 法律系毕业,高级法官、律师。2002 年 6 月起曾先后担任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副 院长,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016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天安骏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总裁。 2019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目前因 任期届满已经离任。 二、独立性说明 (1)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