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zhou Minsheng Healthcare (3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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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健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0-10 11:09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健康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民生健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10 11:05
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3-011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0 日 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
民生健康:公司章程
2023-09-25 03:56
章 程 二零二三年九月 1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 董 事 21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3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0 | | 第一节 | | 监事 30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1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32 | | 第二节 ...
民生健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3-09-25 03:56
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 二、管理层的责任 民生健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 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民生健康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
民生健康: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09-25 03:56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公司下属 公司(包括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
民生健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9-25 03:5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民生健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健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民 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913.8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0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138.6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329.73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
民生健康: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3-09-25 03:56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 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 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 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 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公司下属 公司(包括公司的 ...
民生健康: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09-25 03:56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 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在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最多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 独立董事职务,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 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
民生健康: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3-09-25 03:56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民 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 ...
民生健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3-09-25 03:56
第一章 总 则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