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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4 07:31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 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361Z070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 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361Z070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 01087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对审核问询函按照所提财务 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我 们"等)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我们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 项说明如下(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释义、名称、缩略语与其在招股 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类别 | 字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4 07:31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539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按照贵所要求,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仑新材""公司"或"发行人")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证券""保荐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 会计师""审计机构""容诚")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国枫")等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释义、名称、缩略语与其在招股说 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类别 | 字体 | | --- | --- |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宋体(不加粗) | | 招股说明书补充、修订披露内容 | 楷体(加粗) | 本问询函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4 07:28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11080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按照贵所要求,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仑新材""公司"或"发行人")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 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容诚")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 律师""国枫")等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 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释义、名称、缩略语与其在招股说 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本落实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 --- | | 类别 | 字体 | | --- | --- | | 落实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落实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宋体(不加粗) |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2023-09-14 07:2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八 国枫律证字[2022]AN087-48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八 国枫律证字[2022]AN087-48号 致: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首发业务执业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 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并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已相继出具了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4 07:28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 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361Z069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3.关于中仑塑业与长塑实业 申请文件显示: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361Z069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539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对审核问询函按照所提财务会计问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我们"等)作 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我们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释义、名称、缩略语与其在招股 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14 07:28
二零二三年九月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87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按照贵所要求,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仑新材""公司"或"发行人")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容诚")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发行人律师""国枫")等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 如下,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释义、名称、缩略语与其在招股 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类别 | 字体 | | --- | --- |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宋体(不加粗) | | 招股说明书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