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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09 12:19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5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5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面修订 <公司章程> 并相应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制度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关 于新 <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28日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批准机构 第 1 页 共 2 页 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全面修订 <公司章程> 并相应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 ...
大连重工: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12:1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共 产党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系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 意大连重工铸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大国 资产权200758 号),由大连重工铸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07 年 3 月 19 日在大连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210200716904902K。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发行字2007490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5,400 万股。公司社会公众股于 2008 年 1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8 ...
大连重工: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12:1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 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问询事项(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落实及后评 估工作。首席执行官(CEO)是董事会决议落实的主要责任人,董事 会秘书协助董事长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决议落实及后评估的归口管理 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工作的相关制 度,决议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与承办单位进行沟通,组织决议落 实情况的调研活动,组织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决议的落实情 况,负责决议落实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归档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决议承办单位是公司各职能部门 ...
大连重工: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12:1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 制,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 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 的决策权授予公司董事长、经营层代为行使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行 权"是指授权对象按照授权主体的要求依法代理行使被委托职权的 行为。 第三条 被授权人行使职权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内容或超越 授权范围。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四条 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 公司董事会授权应坚持"依法依规、审慎科学、兼顾效率、授 权不授责"的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董事会各项授权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凡属法定董事会不得授权的事项、涉及公司战略性及方向 性事项、影响公司发展和正常运行等特别重大事项不得进 ...
大连重工: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12:1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 赋予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包括董事会会议的 组织和协调工作,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安排会议的 召开,保管董事会印章等。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人提出名单,由全体发起人选举产生; 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提出,并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会表决; 第六条 董事长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 1 页/共 16 页 份总数的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新的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 第七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产生 第四条 董 ...
大连重工: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12:1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运 营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和自律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 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机构和人员: (一)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五)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机构; (六)其他个人和相关机构。 ...
大连重工: 首席执行官(CEO)工作细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12:19
第三条 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为《公司法》规定的经理,对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是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 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负责协助首席执行官(CEO)落实各项 经营管理工作,协调公司内外关系,并在首席执行官(CEO)的授权 范围内行使职权;其他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总法律顾问 (首席合规官 CCO)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分工协助首席执行官(CEO) 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总法律顾问(首 席合规官 CCO)等高级管理人员对首席执行官(CEO)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经营班子 成员,不含董事会秘书。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大连华 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CEO)1 名,总裁 1 名,高级副总 ...
大连重工: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12:1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大连 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 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CFO)和 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CCO)。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 ...
威孚高科: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12:19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 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确保该子公司或 ...
德尔未来: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09 12:19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Der Future Science & Technology Holding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江苏省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1320500767387634T。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 二○二五年五月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