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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4-07-11 09:5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对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能够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 营的有效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有关规定,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2024 年 7 月 11 日 魏喆妍 王占成 文守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7 月 11 日 ...
包钢股份: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4-07-11 09:56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内蒙古包钢钢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包钢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 务关联交易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由公司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预防处 置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 成员包括公司证券融资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财务部等部 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与包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 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风险预防处置办公室,设在公司 财务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风险预防处置 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 控制和化解 ...
包钢股份: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7-11 09:56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维护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 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交易所自律规则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必要原则; 2.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 3.不损害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原则; 4.分级决策批准原则; 5.关联回避表决原则; 6.充分及时披露原则。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关联人发生 的交易,均应按本规定进行审议、披露和管理,但按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的除外。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 ...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7-11 09:56
| 股票代码:600010 |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 编号:(临)2024-052 | | --- | --- | --- | | 债券代码:155638 |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 | | 债券代码:155712 | 债券简称:19钢联03 | | | 债券代码:163705 | 债券简称:20钢联03 | | | 债券代码:175793 | 债券简称:GC钢联01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与铁融国际融资租 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融租赁公司")开展不超 过 20 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不超过 5 年。上述额度在董事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其中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由董事会 授权经理层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交易金额、综合成本及融资 年限等。 ●铁融租赁公司与公司同为包钢(集 ...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1 09: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4年7月8日以专人及发 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宝钢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宝钢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管业)股东拟减少对宝 钢管业认缴未实缴部分的出资,其中,公司减少其全部认缴出资额 154,401.16万元,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减少认缴出资额100,000万 元;上述减资对价以经备案的宝钢管业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确定; 减资完成后,包钢股份不再持有宝钢管业股权,宝钢管业成为宝钢股 1 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从623,754.11万元变更为369,352.95万 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包钢股份: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7-11 09:56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 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融资部,是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 部门。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 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 任、履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 (一)上市规则第 ...
包钢股份(60001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4-07-11 09:56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等,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 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09 11:25
| 股票代码:600010 |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 编号:(临)2024-050 | | --- | --- | --- | | 债券代码:155638 |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 | | 债券代码:155712 | 债券简称:19钢联03 | | | 债券代码:163705 | 债券简称:20钢联03 | | | 债券代码:175793 | 债券简称:GC钢联01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 价机制及 2023 年度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3-015)。 按照计算公式和 2024 年第二季度稀土氧化物市场价格计算,公司拟 将 2024 年第三季度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 16741 元/吨(干 量,REO=50%),REO 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334.82 元/吨。 特此公告。 ●根据内 ...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7-02 09:05
| 股票代码:600010 |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 编号:(临)2024-049 | | --- | --- | --- | | 债券代码:155638 |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 | | 债券代码:155712 | 债券简称:19钢联03 | | | 债券代码:163705 | 债券简称:20钢联03 | | | 债券代码:175793 | 债券简称:GC钢联01 | |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005.0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4%,购买的最高价为 1.56 元/股、最低价为 1.4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001.26 万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