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JH(600160)
Search documents
巨化股份(600160.SH)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利润32.48亿元,同比增长160.22%
智通财经网· 2025-10-23 08:51
智通财经APP讯,巨化股份(600160.SH)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03.94亿元, 同比增长13.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8亿元,同比增长160.22%;扣非净利润31.99亿元,同 比增长170.13%;基本每股收益1.203元。 ...
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2025年修订)
2025-10-23 08:46
第二章 总经理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通过后,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保障其规范、 高效地行使职权,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运营效率,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法律法规及《浙江巨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工作负责人,执行董事会的决议,主 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协助总经理工作,依据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分 工和总经理 ...
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3 08:4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 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办理公司 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 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 ...
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0-23 08:4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浙 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未经董 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公司内幕信息。公 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建档、登记、汇总、申报等工作。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需按照本制度规定,指 ...
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23 08:4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员)、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两人。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连选可连任。董事长、 副董事长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或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时改选,在 ...
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0-23 08:4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 理。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章程》中所界定的人员为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 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办法并履行相关 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 ...
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3 08:4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巨化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1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海证券 ...
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3 08:4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公司董事 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为了规范公司决策程序,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巨化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 专门委员 ...
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0-23 08:4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修订) (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目录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 1 页 共 48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与决议 第五章 党组织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 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 产法》、《中国共 ...
巨化股份(600160)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2025-10-23 08:4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关联 交易实施指引》《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二)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的,公司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 分或处罚;公司关联人违反本规定的,公司督促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报监管部门对 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惩戒。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