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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2024-12-13 10:05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7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辞职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欣 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欣华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监事会 的正常运作,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李欣华女士任职期间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监事职权,积极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 对李欣华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为保证第十一届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补 选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10:05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7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集装箱资产的议案》 为加快集装箱资产回收,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集装箱资产减值风险, 会议原则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自有的16,516个集装箱以就地、现状方式进 行出售,出售价格参考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及近期周边港口二手箱交易价格 确定,交易总额拟不低于11,580万元人民币(含税,不含税价格10,249万元)。 此议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12月12日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设在公司会议 室。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8人, 参会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尹世辉先生主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2024-11-26 10:55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7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期计划存续期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即存续期为2018年1月24日至2021年1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9 日、2018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01、2018-008)。 2.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 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延长至2025 年1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2022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ST锦港: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6 10:55
关 于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沈法意[2024]字 1126 第 003 号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1号楼61层 110031 电话:024-2334 2988 传真:024-2334 167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沈法意[2024]字 1126 第 003 号 致: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锦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4-11-18 12:43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7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告显示,本次新增违规担保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裁刘辉未经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擅自以公司名义与相关银行签署《保证合同》。请公司 及董事会补充核查相关合同签署背景、主要内容、目前执行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等情况,充分提示有关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规定,违规担保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者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5%以上,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 1 其他风险警示。请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前述事项,尽 快完成核查及整改,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并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于查实的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诉讼的公告
2024-11-18 12:24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贸易 买卖合同纠纷,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受理的金额约为 16.46 亿元,另有 5.25 亿元已递交诉状待法院受理,累计涉案金额约为 21.71 亿元。鉴于公司贸易业务 往来款逾期事项具有突发性、整体性特征,相关债权的回收存在风险性和不确定 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公司已披露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上述贸易业务 应收、预付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扣除公司其他合同应付相关供应商 0.03 亿元后, 净额 21.68 亿元按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此次计提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 21.68 亿元。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7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案件涉案的金额:约 8.77 亿元人民币,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原告"、"锦州港")在 2024 年 9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重 大诉讼的公告》中案件性质一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违规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4-11-18 12:22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7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违规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 经自查,2024年5月22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 法定代表人、总裁刘辉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超越其权限,擅自 以公司名义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抚顺银行")签署 了2份《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他人合计本金3.9亿元的借款向抚顺银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但是公司从未公开披露公司有权机关审议同意签署上述《保证合同》。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构成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存在违规 对外担保余额合计约为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11%。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的规定,如公司在本公告 披露后一个月内未能解决上述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为全面自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前期公司向与公司存在合作关系的1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1-14 11:11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73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刘辉 | 丁金辉 | 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目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决定聘任丁金辉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同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辉先生变更 为丁金辉先生。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总裁、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0)。 近日,公司完成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锦州市市 场监 ...
ST锦港:《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的补充说明公告
2024-11-13 15:10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72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暨风险提示的公告》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经核 查发现,公告中部分信息有误,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一、更正情况 更正前: "…导致公司前三度利润总额减少 21.68 亿元。" 更正后: "…导致公司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减少 21.68 亿元。"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4-11-13 12:43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71 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报及三季报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3587号)(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报及三季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问询函》后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函件相关要求,并组织 公司相关部门及会计师准备回复工作。鉴于《监管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需要进 一步核实和完善,为确保相关回复的完整性,公司拟延期回复。就《监管问询函》 涉及内容,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尚未对前期财务造假涉及相关事项进行财务数据更正 公司于近期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