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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彬荣)
2025-05-08 11:16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现提名沈彬荣为锦州港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同意出任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 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5-08 11:15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公告编号:2025-04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5 月 26 日 至2025 年 5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08 11:15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5-04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近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补充通知及会议资料分别于会 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6人,现场参会监事5 人,职工监事尹鸿军先生委托职工监事田海清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葛义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与会监事列席了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葛义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 后),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08 11:15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5-04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满足条件的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曲绍勇先生、花明女士、许宁先生、曲海潮先生和 吴春华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补选非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该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和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经公司满足条件的股东推荐,并经董 ...
锦州港财务造假屡犯不改 造假多年被审计机构大华无视?
新浪证券· 2025-05-07 10:00
令人震惊的是,锦州港在2024年11月首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处罚后,仍持续造假。值得注意的是,公 司18年至23年年报审计机构均为大华会计事务所,但造假似乎被其无视,多年出具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类 型。 曾系统性财务造假被立案,虚增利润超1.7亿元 锦州港的财务造假行为最早可追溯至2018年。根据中国证监会2024年6月披露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事先知书》,公司为"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系统性 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具体来看: 造假规模:2018年至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86.2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79亿元。其中,2018年虚增利 润2070.9万元,2019年3899.9万元,2020年4415.7万元,2021年7511.4万元。 造假手段:通过子公司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控制上下游供应商及客户的资金流转,形成闭环资 金池。例如,采购资金经大连和境等五家供应商流入锦国投资金池,再通过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等 公司回流至锦州港,制造虚假贸易流水。 责任认定:时任董事长徐健、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辉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财务总监李挺等高 管为 ...
财务造假信披失实,锦州港被证监会处罚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5-06 14:49
记者 萧峰 2025年4月29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锦港"或"锦州港")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 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5】1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律 师认为,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17日至2023年11月10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11月11日之后 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此外,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含当 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1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也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 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据查,2024年8月31日,锦州港发布公告称,因8月3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未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直至10月31日收盘后,报告才得以发布。时任副董事 长兼总经理刘辉、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挺以及董事长尹世辉,对未按期披露负有责任。 从逾期披露到虚假记载 其次,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2024年,锦州港通过虚假贸易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虚 增利润:2022年虚增3,610.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5-05-06 09:30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5-037 为减少银行账户冻结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公司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大连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辽72民初520 号之一】,解除对上述19家银行账户的冻结,对公司名下的两宗无抵押的国有土 地使用权进行查封。具体如下: |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户性质 | 解封情况 | | --- | --- | --- | --- | --- | | 1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 2100******** | 工会账户 | 已解除本次冻结 | | 2 | 中国银行 | 3038******** | 一般户 | 已解除本次冻结 | | 3 | 交通银行 | 2170**************** | 一般户 | 已解除本次冻结 | | 4 | 招商银行 | 7559**************** | 一般户 | 已解除本次冻结 | | 5 | 光大银行 | 5232************ | 一般户 | 已解除本次冻结 | | 6 | 建设银行 | 2108**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5-06 09:17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5-03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上交所既发行 A 股股票 又发行 B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 A、B 股股票首次同时出现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A、B 股股票同时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 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直至公司 A、B 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情形消除 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 2025 年 5 月 6 日收 盘价为 0.99 元/股,B 股股票收盘价为 0.062 美元/股,均低于人民币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