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SUNPHARMA(60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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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
2024-09-27 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星 盛新辉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盛新辉")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于同意 XS-04 片(以下简称"该新药")用于治疗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临床试验批 准。星盛新辉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开展该新药 的 I 期临床试验。 二、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该新药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小分子创新 药,拟用于治疗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尤其是以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DLBCL)为主 的 B 细胞淋巴瘤。截至目前的临床前研究显示,该新药在多种血液肿瘤模型中展现 出较为显著的抑制肿瘤生长的药效且安全性良好,有望解决既往 BTK 共价抑制剂治 疗并产生耐药的问题。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4-150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 如临床试验可能会因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新 ...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公司章程
2024-09-27 10:13
上 海 復 星 醫 藥(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程 註: 在章程正文及條款旁註中: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法》;《證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必備條款》指原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與原國 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 以下簡稱「國家體改委」)聯合頒佈的《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 條款》( 證委發[ 1994 ] 21號 );《證監海函》指中國證監會海外上市部與原國家體改委生產 體 制 司 聯 合 頒 佈 的《 關 於 到 香 港 上 市 公 司 對 公 司 章 程 作 補 充 修 改 的 意 見 的 函 》( 證 監 海 函[ 1995 ] 1號 );《意見》指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與中國證監會聯合頒佈的《關於進一步促 進境外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見》( 國經貿企改[ 1999 ] 230號 );《上市規則》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頒佈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 券上市規則》;「結算所意見」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曾提供的意見。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上海復星醫藥( 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係依照《公司法》、《證 券法》和其他有關法 ...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9-27 10:1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证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 "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印章。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1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制订公 ...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9-27 10:1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八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9-27 10:13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4-149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本次担保: 1、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向招商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等值 人民币 8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控股子公司苏州二叶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山东二叶向莱商银行申请的本金 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实际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金额: 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医药产业担 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939,696万元、为山东二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850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 对外担保金额约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 72.24%,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 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概述 关于为控股子 ...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9-27 10:1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 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证 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 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 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 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的决议时; 1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 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A股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结构变动的公告
2024-09-26 09:52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4-146 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结构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截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收市,A 股回购方案期限届满,实施情况如下: | 股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A | | 2024/3/27 | | --- | --- | --- | --- | | 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A |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即 2024 年 3 月 | | | | | 26 日~2024 年 9 月 25 日<含首尾两日>) | | A 股金额(人民币) | 预计回购 | |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 | 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 A | | 注 29.7302 元/股 | | 股回购用途 | A |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2024-09-26 09:52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4-147 1 (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1)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达到 国家和本公司规定的年龄退休;及(2)本集团层面 2023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 标,出现限制性 A 股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注销情形。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量 | | | | 注销股份数量 | | | | | | 注销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72,246 | 股 | A | 股 | 1,072,246 | 股 | A | 股 | 2024 | 年 | 10 | 月 | 8 ...
复星医药: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A股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6 09: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A 股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2022 年限制性 A 股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天津 昆明 广州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香港 巴黎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341668 传真:(8621)52341670 电子信箱:grandall@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九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复星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复星医药 2022 年限制性 A 股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2024-09-25 09:32
FF305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 ──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 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公司名稱: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a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RC with limited liability) 呈交日期: 2024年9月25日 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 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 | 第一章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A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 否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 說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