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LT(6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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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2024-03-07 09:12
| 证券代码:600197 |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4—008 | | --- | --- | | 债券代码:110055 | 转债简称:伊力转债 |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14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3 月 15 日 可转债付息日:2024 年 3 月 15 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 开发行的 8.76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将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支付自 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新疆伊 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4、证券的种类: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 5、可转债上市地点:上海证券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伊力特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2-26 10:44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4-007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伊力特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 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集团")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27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的 12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 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伊力特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 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29 07:37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新 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情形时,临时股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29 07:37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 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1 号指引》")《新疆 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29 07:3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 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1号指引"和《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1-29 07:3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 年 1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及经营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组织(党委) 第六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独立董事 第三节董事会 第七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第八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29 07:3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 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1 号指引》")《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 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予以纠正;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 工代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6 09:11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4-00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了国浩律师(乌 鲁木齐)事务所孙培勋律师和王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智先生主持。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1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可克达拉市伊力特酒文化产业园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
伊力特: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关于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26 09:08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 499 号盛达广场 15 层 邮编:830000 15th Floor of Shengda Plaza, 499 Yuntaishan Street, Urumqi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Zone, Xinjiang 830000 ,China 电话/Tel: +86 991 3070688 传真/Fax: +86 0991 3070288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1 月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伊力特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
伊力特: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6 09:08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 月 19 日以邮件方 式发出召开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4 年 1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7 票,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 2024-005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提名、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人选的议案(此 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因公司外部董事蒋宏辞职,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李小刚担任外部董事,并接任蒋宏 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提名、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相应职务,故调整前述三个委 员会成员名单,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人员 主任委员:陈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