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DA CO.,LTD(600331)

Search documents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3-27 19:25
二、本次股份司法划转进展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原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事项背景情况 因执行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 称"《重整计划》"),新华联控股所持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 175,436,62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63%)属于其重整的偿债资源,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划转给 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的债权人用以抵偿其债权,或者划转至新华联控股管理人证券账户作为预留的偿 债资源。 2024年8月21日,新华联原持有的宏达股份156,181,254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7.69%)办理了司法扣划 过户登记手续。其中,40,553,0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宏达股份股票扣划过户至多家债权人证 券账户名下;115,628,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宏达股份股票扣划过户至根据《重整计划》开立 的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予以预留,用于向债权人以股 ...
宏达股份(600331) - 关于原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进展公告
2025-03-27 10:31
司股份将被司法划转的进展公告》(临 2024-032)《关于原持股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的进展公告》(临 2024-034)。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2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被司法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原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事项背景情况 因执行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 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新华联控股所持四川宏达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175,436,620 股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 8.63%)属于其重整的偿债资源,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划转给新华 联控股等六家公司的债权人用以抵偿其债权,或者划转至新华联控股管理人证券 账户作为预留的偿债资源。 2024 年 8 月 21 日,新华联原持有的宏达股份 156,181,254 股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 ...
宏达股份(600331) - 关于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执行的进展公告
2025-03-26 09:00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2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执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进展情况:2025 年 3 月 25 日,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羊区法院")指 定账户支付 227,907,338.81 元,用于公司向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鼎锌业")支付案件延迟履行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现金加资产抵债方式已向金鼎锌业返还利 润 1,074,102,155.40 元及延迟履行金 227,907,338.81 元,本案涉及需向金鼎锌 业返还的利润款本金及延迟履行金已全额返还,后续不会再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案件涉及金额:1,074,102,155.40 元 1,074,102,155.40 元。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14 日、 ...
宏达股份(600331) - 会计师关于《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03-21 10:0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 | --- | | 电话:(028)85560449 | | (特殊普通合伙) 传真:(028)85560449 | | 邮编: 610041 | | SI CHUAN HUA XIN(GROUP)CPA(LLP) 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 关于《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川华信综 A(2025)第 0001 号 目录: 1.专项核查报告正文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综―监管亚会(hmy//acomonf.com 关于《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川华信综 A(2025)第 0001 号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发行完 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股份比例将从 31.31%提升至 47.16%。2)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为 285,292.80 万元,偿还债务拟使用募集资金 134,751.11 万元,包括偿还金鼎锌业返 还利润款本 ...
宏达股份(600331) -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豁免版)
2025-03-21 10:02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关于 致: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五年三月 | 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2 | | --- | | 2.关于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 7 | | 5.其他 13 | 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上报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其为本次发行而编制的《募集说明书》中部分或全部自行 引用,或根据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是发行人作 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内容进行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所及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 说明。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
宏达股份(600331)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21 10:00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其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 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26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 ...
宏达股份(600331) - 关于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执行的进展公告
2025-03-21 10:00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2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执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达股份关于就重大民事诉讼一审判决上诉的公告》(临 2017-059)、《宏 达股份关于重大民事诉讼进展公告》(临 2017-071)、《宏达股份关于重大民 事诉讼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临 2019-001)、《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 公告》(临 2019-005)。 二、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生产经营及资金情况,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以现金方式向青羊 区法院指定账户支付利润返还款 100,000,000.00 元,用于公司向金鼎锌业返还 利润款本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现金加资产抵债方式已向金鼎锌业返还利 润 1,074,102,155.40 元,本案涉及需向金鼎锌业返还的利润款本金已全额返还, 本案涉及的累计延迟履行金尚未支付。 一、背景情况 因合同纠纷,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金鼎锌业四家股东云南 ...
宏达股份(600331) -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2025-03-21 10:00
股票代码:600331 股票简称:宏达股份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三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8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发行 人"、"公司"或"上市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 相关方已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含义相同。本回复报告部分表 格中单项数据加总与合计数据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 致。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字体 | ...
宏达股份(600331) -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3-14 10:01
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成都中银(2025)第 008-013 号 2025 年 03 月 www.zhongyinlawyer.com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银律师")接受四川宏达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刘伟霞、严有才(以下简称"中 银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或"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四 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中银律师为本次 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中银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宏达股份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部分内容并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