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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7 10:34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5)第 S00059 号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福莱 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福莱特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2025 年 3 月 27 日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福莱特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
福莱特(60186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5-03-27 10:3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针对福莱特 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 式对福莱特进行了日常的持续督导。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 | | | 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 | | | | 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 已与上市公司签订保荐协议, | | |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 | | 2 |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 相关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 | | |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 | | 券交易所备案。 | | |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 | | | | 在持续 ...
福莱特(60186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2025-03-27 10:3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福莱特 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公司"、"发行人")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根据福莱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本保荐总结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保荐机构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健)
2025-03-27 10:3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健) 本人作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本人杜健,女,1978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今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的任职期间为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简称"2024 年度任期")。在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同时担任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 理委员会委员,并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 本人于 2005 年 12 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并获颁发管理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3-27 10:3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福莱特玻 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攀女 士、杜健女士、吴幼娟女士以及 2024 年度离任独立董事华富兰女士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攀女士、杜健女士、吴幼娟女士以及华富兰女士(换届 离任)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 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 够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富兰)
2025-03-27 10:3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华富兰) 本人作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 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本人华富兰,女,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本人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的 任职期间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简称"2024 年度任期")。 在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同时担任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风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3-27 10:3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福莱特玻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 态度,就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 为 0 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12,453,963,000.00 元, 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87%;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3,494,503,822.00 元, 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68%。前述担保均无逾期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对外担保均按规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幼娟)
2025-03-27 10:3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幼娟) 本人作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 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亲自出席 4 次;公司召开董事会 14 次,本人亲自出席 14 次。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本人吴幼娟,女,1975 年生,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并自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今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人在 2024 年度的任职期间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