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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1-09 09:37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 年度审计重点等。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并就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交流沟通,分析问题的成因,判断其风险程度,研究解决方案。见面会形 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管理层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3-11-09 09:3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提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 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公司各子公司可以参照建立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信息范围、流程等。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对于符合暂缓与豁免披露 条件的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对于不符合暂缓 与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四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应当披露 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与豁免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事后监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股票 上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09 09: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8 人,实际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3-1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聘任钱文海先生为总裁。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受聘人员具备相应职务 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我们同意聘任钱文海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1-09 09:3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和行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 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应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专职人员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11-08 08:23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3-099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第 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 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 至 11 月 16 日(星期 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 通过公司邮箱 zszq@stocke.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商证券股份有 ...
浙商证券(601878)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说明 | | --- | --- | --- | ---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 | -3,539.90 | 483,434.41 | | | 益 |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 | | | |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 | | | | 符合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2023-10-30 10:5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制 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 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且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内的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 事担任。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1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0-30 10:5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指引5号》")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符合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主要根据市场价 格确定,与对非关联人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 (三) 关联人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回避; (五)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 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司的关联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3-10-30 10:5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三年十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由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并由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 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依法在浙江省工商行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000738442972K。 中文全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SHANG SECURITIES CO., LTD. 中文简称:浙商证券 英文简称:ZHESHANG SECURITIES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邮政编码:310020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 度,维护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 程》(以下简称"《党章》")《证券公司监督 ...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0-30 10:51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之和。 第一条 为加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风险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四)协助、配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公司担保信息的披露。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 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特殊情况需对外提供担 保的,必须经其权力机构批准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比照本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