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ICL(6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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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中国重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7 09: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现行有效 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 二、章程修订前后对照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3-06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1 | 原《公司章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 | --- | --- |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
中国重工:中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7 09:52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3-059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27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王永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九名。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12月修订 ...
中国重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09:5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四)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第五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不符合独立性要 求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一)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
中国重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09:5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 会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1 / 10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 构,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 案管理等工作。审计委员 ...
中国重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09:52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 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发起设 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329H。 第三条 公司于2009年8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1,995,000,000股,于2009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党组织 | 4 | | 第三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四章 股 | 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中国重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09:5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规范经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 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 ...
中国重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09:5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为公司选拔合资格的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 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任命和解 聘。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 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并设负责人一名。 提名工作组的成员可以为非公司董事成员。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中国重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09:5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5 名公司董事组成。 第五条 首届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其他由提名委员会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任命和解聘。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 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并设负责人一名。工作组成员可以为非 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管理情况方面的资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 ...
中国重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7 09:5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 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本部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支部 的意见。 第四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 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第六条 董事会原则上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如有必要或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可召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七 ...
中国重工:中国重工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3-12-20 13:3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3-058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 监立案字014202301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 立案,详见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3-034)。2023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26号,以下简称"《告知书》"),现公告 如下: 一、《告知书》主要内容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王良、姚祖辉: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 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