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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8 12:5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 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 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 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园)
2025-04-28 12:56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田园,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京华激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守)
2025-04-28 12:56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守先生为浙江京华 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8 12:5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京华激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守先生、 沈海鸥先生、田园女士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任家华先生、沈志峰先生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守先生、沈海鸥先生、田园女士、任家华先生、沈志峰先 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8 12:5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海鸥)
2025-04-28 12:56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沈海鸥先生为浙江京 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守)
2025-04-28 12:56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刘守,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京华激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海鸥)
2025-04-28 12:56
本人沈海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京华 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田园)
2025-04-28 12:56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田园女士为浙江京华 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与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
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12:56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的相 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 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0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