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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60366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2:2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指定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以 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 的事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
灵康药业(60366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2:2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营层 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对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明的 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 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七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 第八条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置其他高级管 ...
灵康药业(603669) -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5-04-18 12:04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300039号 目 录 | | 起始页码 | | --- | --- | | 鉴证报告 | |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12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理 报告编码: 鄂25VWVF09PS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坏专字(2025) 0300039 号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灵感? R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度產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 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
灵康药业(603669) -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退休离职的公告
2025-04-18 12:0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退休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 1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 总经理李双喜先生提交的书面离职报告。由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李双喜先生 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得规定,李双喜先生的离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 效。李双喜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 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双喜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灵康药业(603669)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2025-04-18 12:0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0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中: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不超过 3 亿元;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南灵康")不超过 2 亿元;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灵 康")不超过 1 亿元。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需要提供担保金额:海南灵康不超过 2 亿元;浙 江灵康不超过 1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 3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 保。 其中:为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担保最高不超过 2 亿元(含 2 亿元) 为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担保最高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 ...
灵康药业(603669) -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18 12:03
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7-85424329 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时 - 频道 - 发布 众环专字(2025) 0300040 号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公司")2024 年 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上市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 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灵康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 对 ...
灵康药业(603669)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18 12:0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灵康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 事会汇报如下: 2、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的监督及评估 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自强(审计委员会主任,会计专 业人士)、独立董事何前、董事张辉等三名成员组成,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 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主任委员 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 全部会议。主要就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2 ...
灵康药业(603669)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8 12:03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1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8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5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7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6,05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63.00 万元(承销及保荐费总计 4,563.00 万元,已预付 3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1,787.00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 除已预付的承销费和保荐费用 3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1,487.00 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 ...
灵康药业(603669) -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
2025-04-18 12:03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何超先生、潘自强先生、何前女士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何超先生、潘自强先生、何前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
灵康药业(603669) -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报告
2025-04-18 12:03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4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 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