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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60370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刘红霞)
2025-04-24 15:1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刘红霞,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担任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 ...
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4 15:13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
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4 15:13
| 证券代码:603708 | 证券简称:家家悦 | 公告编号:2025-023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584 |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
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04-24 15:13
1、基本信息 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 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 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容诚所在2024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近一年容诚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 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
家家悦(60370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5-04-24 15:13
rsm 容诚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容诚会计师 r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100Z036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gov.cn)"进行查 "老师"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 100Z0368 号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悦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家家悦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家家悦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 公告格式》编制《募集 ...
家家悦(603708)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4 15:13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顾国建先生、刘京建先 生、魏紫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顾国建先生、刘京建先生、魏紫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5年4月23日 ...
家家悦(603708)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4 15:1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持续督导之 2024 年现场检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家家 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悦"、"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年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 持续督导》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家家悦进行了2024年度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代表人:刘飞龙、丁雪山 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30日-11月1日、2025年4月21日-4月22日 现场检查人员:刘飞龙、丁雪山 现场检查手段:查看了持续督导期间三会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募集资金专 户银行对账单等材料:检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高管进行 访谈;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本次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 ...
家家悦(60370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曲国霞)
2025-04-24 15:1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本人曲国霞,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担任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