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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茂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09: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江苏国茂减速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开户主体 | | --- | --- | ---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湖塘支行 | 462473289529 | 0(注1) | 江苏国茂减速 机股份有限公 | | | | | 司 |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行 | 1032500 ...
国茂股份:国茂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6 09:02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下 同) 委托理财产品: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 年 4 月 25 日,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 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 起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
国茂股份:国茂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09:02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 1 页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 事人数。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 ...
国茂股份:国茂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09:02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1-88 14 14 1 由月月材 / 1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330 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国茂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讲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控审计报告 第1页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 ...
国茂股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09:02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茂股份")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 划")的规定,就国茂股份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三)本所仅就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 对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 以及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 ...
国茂股份:国茂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6 09:02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3 年度审计 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 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 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总体评价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 ...
国茂股份:国茂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芸达)
2024-04-26 09:02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芸达) 作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会计 专业人士),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 在工作中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以及股 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李芸达,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现南京财 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1999 年 7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教 师,2015 年 7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副院长,2022 年 8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 ...
国茂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09: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茂股份使用部分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确保 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 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
国茂股份:国茂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09:02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度 公由自有执业许可的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些 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332 号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股 份")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329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国茂股份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
国茂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09: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茂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916 号《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 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 币 84,380,000.00 元,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380,000 股,每 股发行价格 10.35 元,募集资金总额 873,33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