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Xinzhonggang Thermal Power (60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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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605162) -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触发债券回售条款事项的公告
2025-01-23 16:00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浙 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或"公司",股票 代码:605162.SH)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 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 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 债券简称 | 上一次评级时间 | | | | | | 上一次评级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体等级 | 债项等级 | 评级展望 | | 新港转债 | 2024 6 | 年 | 月 | 14 | 日 | AA- | AA- | 稳定 | 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新 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 募投项目变更前 | 本次变更后 | | | | --- | --- | --- | --- | --- | --- | | | | 累计投入募 | | ...
新中港(605162) - 关于“新港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5-01-21 16:00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5-005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港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 号),浙江新中港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3,691,35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36,913.5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71.75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全部 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3]第 1717 号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9 号文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 2023 年 5 ...
新中港(605162) - 新中港“新港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6 16:0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新港转债"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1 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新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新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中 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
新中港(605162) - 关于“新港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2025-01-16 16:00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 公告编号:2025-004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 重要内容提示: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44 元/张(含当期利息、 含税)卖出持有的"新港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港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 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内"新港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 --- | --- | --- | --- | --- | --- | --- | | 111013 | 新港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5/1/24 | | 2025/2/7 | 2025/2/10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 号),浙江新中港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
新中港(60516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6 16:00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5-003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04,235,90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75.9617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 ...
新中港(605162) - 新中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6 16:0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1 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 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 ...
新中港(60516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1-16 16: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回售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港转 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根据《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新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 1 生效。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内容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新中 港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新港转债")回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新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
新中港(605162) - “新港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6 16:00
| 证券代码:605162 |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5-002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3 |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新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 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经表决通过的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 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
新中港(60516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1-07 16:00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1 月 1 | 目 录 2 | | | --- | --- |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 议案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 | | 议案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8 | 目 录 2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 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 员遵照执行。 4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 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 ...
新中港(605162) - “新港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
2025-01-07 16:00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新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会议资料 2025 年 1 月 | 目 录 2 | | --- | | "新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知 3 | | "新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 4 | | 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5 | 目 录 2 "新港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港转债"全 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2、为保证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人员外, 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