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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集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
安集科技: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 外投资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将货 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 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公司有效的投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 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 ...
安集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 保监事会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 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可 指定一名监事会联系人。 监事会主席全面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 定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 ...
安集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0:04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 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安 ...
安集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 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 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安集微电子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股东大会、股东、董事、监 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 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 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 股东依其持有的 ...
安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集微电子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集徽电子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安集微电子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的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议案 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董事候选人杨逊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经 历等资料,没有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条件。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杨逊女士为公司第 ...
安集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范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投资者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 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 否属于本制度所称"信息",应及时与公司董 ...
安集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12 10:04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 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 ...
安集科技_7-2 会计师回复意见(修订稿)
2023-12-06 11:10
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本所"戒"我们") 接受安 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戒"发行人") 的委托,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发行人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2022 年 4 月 13 日及 2023 年 4 月 10 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号分别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102132 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204297 号以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4662 号。我们 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丌存在由于舞弊戒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 们审计的目的并丌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的任何个别账户戒项目的余额 ...
安集科技_7-1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修订稿)
2023-12-06 11:10
关于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发行人"、 "公司")收到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1 日下发的《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 科审(再融资)〔2023〕22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本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的修改、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