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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景业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0 08:44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 ...
景业智能:景业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12-20 08:4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 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 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9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 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 ...
景业智能: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3-12-20 08:4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本 制度第六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前述 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 指直接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包括可转换债券、股权激励计 划所发行的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拥有 ...
景业智能: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0 08:4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 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 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
景业智能:景业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08:44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8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 由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 ...
景业智能: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12-20 08:4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 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以及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秘书不 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 ...
景业智能: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3-12-20 08:4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1. 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为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大股 东和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和其 ...
景业智能:景业智能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0 07:34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7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8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来建良先生《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董事长来建良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 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团队凝聚 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 盈利能力的情况下,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
景业智能:景业智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3-12-06 10:34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6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 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9,270,000 股。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 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2,400,000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5,633,6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766,3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5%。 本次上市 ...
景业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2-06 10:3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杭州景业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业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景业智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 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0 万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2,40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5,633,6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