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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公司: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叶龙蜚)
2024-03-28 14:20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 年 度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叶龙蜚先生,82岁,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上海华虹宏力董事。我曾于上 海市政府担任多个职位;于一九九一年获调派往香港,担任「Shanghai Desk」 二、 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5 次、董事会会议 10 次。我出席会议的具 1 体情况如下: | 独立非执行董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 | | 参加股东大会 | | --- | --- | --- | --- | - ...
华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3-28 14:20
| A 股代码:688347 | 股简称:华虹公司 A | 公告编号:2024-010 | | --- | --- | --- | | 港股代码:01347 | 港股简称:华虹半导体 | |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万元) | | --- | --- | |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 2,094,241.40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1,226.97 | |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金额 | 194,432.83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5,299.48 |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903,881.0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公司和全体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虹半 导体有限 ...
华虹公司: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王桂壎)
2024-03-28 14:20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 年 度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桂壎,72岁,银紫荆星章、铜紫荆星章获得者,太平绅士,为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及上海华虹宏力董事。我曾于两所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主理合伙人 达十五年。在此之前,我曾任职于香港特区政府的地政总署、律政司及立法会共 达十年。我于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八年间分别获委任为香港机场管理局、医院管 理局及竞争事务委员会的成员。我为前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香港律师会及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前会长,以及香港版权审裁处前主席。我现时为香港税务上诉 委员会主席,维达国际控股 ...
华虹公司: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张祖同)
2024-03-28 14:20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 年 度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祖同先生,75岁,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上海华虹宏力董事。我曾为香 港执业会计师,并自一九七八年至二零零三年底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自一九 八三年一月起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在会计、核数及财务 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我自一九七六年起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多个职位, 并于一九八九年成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成员。我积极参与制定和监督 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我亦曾担任安永审计和咨询业务服务的主 席四年。之后,我被晋升为 ...
华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3-28 14:20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13197_B02号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华虹半导体有限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 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 ...
华虹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8 14:20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3年度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目 录 | | | 页 | | 次 | |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 | - | 5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6 | - | 8 | | | 合并利润表 | 9 | - | 10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 | - | 12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3 | - | 14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5 | - | 101 | | | 补充资料 | | | | | |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 1 | | | |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 | 2 | | | | 3.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报差异调节表 | | 2 | |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13197_B01号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 债表, 2023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 ...
华虹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28 14: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 人")作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 华虹公司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 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联席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寻国良、李淳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邬凯丞、刘勃延 1 1、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 (二)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1月26日、2024年3月22日 (三)现场检查人员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淳、乔宏图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刘勃延、徐鹏 (四)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 ...
华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8 14:20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安永华明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安永华明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 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 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 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 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于美国公共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 ...
华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意见
2024-03-28 14:20
本委员会已审阅封松林先生的背景资料及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本委员会决议通过向 董事会提呈有关委任封松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决议案。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意见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独立非执行董 事候选人声明承诺、独立性声明、个人履历等信息,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本委员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举行会议,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就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向董事会提出如下意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 ...
华虹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03-28 14:20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附件 4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与承诺 本人封松林,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华虹半导体董事 会提名为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担任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 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 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 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