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T(68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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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688355)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16: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 开会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邓金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
明志科技(688355)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16:01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增加临时议案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开会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勤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明志科技(688355)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5-04-28 16:00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 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 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 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为基数,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 ...
明志科技:2025一季报净利润0.13亿 同比下降18.75%
同花顺财报· 2025-04-28 15:47
三、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9147.82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73.8%,较上期变化: 1.76万股。 | 名称 持有数量(万股) | | 占总股本比 | 增减情况 | | --- | --- | --- | --- | | | | 例(%) | (万股) | | 吴勤芳 | 4243.97 | 34.24 | 不变 | | 邱壑 | 4243.97 | 34.24 | 不变 | | 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4.62 | 1.49 | 不变 | | 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3.85 | 0.92 | 不变 | | 苏州致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35 | 0.75 | 不变 | | 王志军 | 65.00 | 0.52 | -9.41 |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53.48 | 0.43 | 不变 | | 费晓霞 | 52.79 | 0.43 | -0.68 | | 张文军 | 49.54 | 0.40 | 新进 | | 杨林龙 | 47.25 | 0.38 | -0.50 | | 较 ...
明志科技(688355)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8 15:20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355 公司简称:明志科技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1 / 372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 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吴勤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玉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董玉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340,005.1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949,371.2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3,993,124.50 元,扣除支付 2023 年度股东现金红 利 49,093,148.80 元和 2024 ...
明志科技(688355)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15:20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变 | | | --- | --- | --- | --- | | | | 上年同期 | | | | | 动幅度(%) | | | 营业收入 | 117,194,189.06 | 122,087,464.59 | -4.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202,542.30 | 16,4 ...
明志科技(68835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28 15: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作为承接苏州 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工作的期限已经届满。东吴证券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保荐机构名称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明志科技(688355) - 东吴证券关于明志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4-28 15: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明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 责明志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项目 |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 --- | --- | ---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 | 1 | 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 | 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 | | 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 | | |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 | 2 |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 | | 持续督 ...
明志科技(688355) - 东吴证券关于明志科技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28 15: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或"东吴证券")作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公 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 司 2024 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 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 保荐机构 陈磊 (五) 现场检查内容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保荐代表人 陈磊、陈辛慈 (三) 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4 月 24 日 (四) 现场检查人员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 况等。 1 (六) 现场检查手段 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并与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 召开的三会会议资料; ...
明志科技(688355) - 明志科技2024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15:19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审 计 报 告 苏公 W[2025]A676 号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志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4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明志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