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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亚科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4-17 12:22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构建公司经营团队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 享约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并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障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 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提高经营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利益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二)通过持续推动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 ...
航亚科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2:22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议室(江苏省无锡市新东安 路 35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7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20,265,59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20,265,59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5455 | | (%)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6.5455 | ...
航亚科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7 12:21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4]007-1 号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Merits&Tree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邮编: 100007 5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证)字[2024]007-1 号 致: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航亚科技"或"公司")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航亚 科技的委托,担任公司实行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
航亚科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7 12:21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构建公司经营团队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 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全体监事一致 同意通过此议案。 公司监事朱国有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
航亚科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2024-04-17 12:21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部负责人张赛男女 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 1 附件:黄勤女士简历 黄勤女士,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工 商管理专业硕士,1988 年 08 月至 1992 年 07 月,任化工部涂料化工研究院工程 师;1992 年 08 月至 2001 年 06 月,任无锡市惠丰精细化工厂常务副厂长;2002 年 02 月至 2010 年 02 月,任无锡美诺特殊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02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无锡通宇自控设备厂副总经理;2013 年 01 月至 2024 年 3 月,历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 为了更好的履行公司审计部的职责,根据《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
航亚科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4-17 12:21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构建公司经营团队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管 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 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1 股权激励方式 ...
航亚科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4-17 12:21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证券代码:688510.SH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零二四年四月 1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由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亚科技"、"公司"或"本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航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 ...
航亚科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7 12:21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4]0028 号 致: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 ...
航亚科技: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7 12:21
证券代码:688510 证券简称:航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 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严奇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规和《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规定,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