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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
2024-12-11 10:51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书面方式、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家裕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淑云等列席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届满 ...
苑东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1)
2024-12-11 10:34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5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主持,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 ...
苑东生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2-11 10:34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8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 任期即将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 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上述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
苑东生物: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方芳)
2024-12-11 10:3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方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 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成都苑东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三、本人 ...
苑东生物: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程增江)
2024-12-11 10:3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程增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成都苑东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
苑东生物: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12-11 10:3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提名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彭龙先生、方芳女士、 程增江先生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成都苑东生物 ...
苑东生物: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2-11 10:34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7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 即将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 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民 主讨论、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 意选举邓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股东代表 监事将由公司股东 ...
苑东生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2-02 10:04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 73 元/股(含)调整 为 49.27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2024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5 年 2 月 14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2024 年 6 月 29 日、2024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调整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