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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科通信:《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3-10-29 07:36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等情形,按照《股 1 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豁免披露。 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 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境内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且有实用性并经权 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盛科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 ...
盛科通信:《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0-29 07:36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应 当实行累积投票制。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 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监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 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所称监事 特指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或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 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
盛科通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0-29 07:3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盛 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科通信"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53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 ...
盛科通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10-29 07:3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 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 信息的人员; (五) 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 ...
盛科通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0-29 07:36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苏 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具体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 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 ...
盛科通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0-29 07:3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盛 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科通信"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 对盛科通信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53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
盛科通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0-29 07:3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管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有关法律法规 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 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 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融券交易。 第五条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 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的减持,适用本制度。特定股份在解除限售前发生 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后续对该部分股份的减持,适用本制度。 1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
盛科通信:盛科通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0-29 07:36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 性的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性的 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 据 ...
盛科通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29 07:36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公司 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即中国 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四条 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载明的地点。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 ...
盛科通信:《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0-29 07:36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 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 范。 第四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 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 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或 者其他被关联方侵占利益的情形。 5、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公司在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