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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03-28 09:01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三月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汪 洋 曹小强 张群洪 陈 胜 陈 海 王 健 高燕萍 沈永建 寇俊萍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2 3 4 5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周宇生 严广裕 翟咏梅 牛 磊 陈晓灵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7 8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9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 ...
金陵药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8 09:01
补充法律意见书 1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1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接受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 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现就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 规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的有关规 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
金陵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03-28 08:5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发行人"或"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4〕41号),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 "主承销商")作为金陵药业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对发行人本 ...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28 08:5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书》及 相 关 文 件 已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9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 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
金陵药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调整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2 09:56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法律意见书 [在此处键入]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陵药业""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发行人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1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发行的 ...
金陵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2024-03-12 09:56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和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事项相关的议案。根据发行人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发行人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在股东 大会授权有效期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则相关授 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包括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及公 司章程修订和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2 日,发行人收到中 ...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12 09:55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8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 238 号公司本部六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2 日 14:30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金陵药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2 09:55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泰和津师事务所 JC MASTER LAW OFFICES 中国 · 南京 · 清江南路70号国家水资源大厦9层 电话: 025 84503333 传真: 025 84505533 网址: http: //www.jcmaster.com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 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按照 ...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07 07:43
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 了《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4-015)。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期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1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
金陵药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02-27 08:11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向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玄武 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收到《受 理案件通知书》;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收到玄武区人民法院(2021) 苏 0102 民初 5085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如下:湖州国信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物资")、陈国强对 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 院;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就玄武区人民法院(2021)苏 0102 民初 5085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 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于 2021 年 9 月 6 日收到南京市中 级人民法院(2021)苏 01 民辖终 735 号《民事裁定书》,南京市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下:一、撤销玄武区人民法院(2021)苏 0102 民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