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IS Resources (0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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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9 11:58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3-22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月 29 日石家 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2122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 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耀 彬主持,监事和高管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 水平,推动 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并制定《董 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 ...
河钢资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08-29 11:58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一百四 |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 | |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 | 十一条 | 关系的董事。 |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 | | 本章第一节的内容适用于独立董事,本节另有规定的除 | 本章第一节的内容适用于独立董事,本节另有规定的除 | | | 外。 | 外。 | | 第一百四 |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 |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 | | 十三条 |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 | 第一百四 十四条 |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 | (一)根据 ...
河钢资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版)
2023-08-29 11:56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 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 负责。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职 责。 第三条 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未 经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董事会、经理层不能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董 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 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 ...
河钢资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版)
2023-08-29 11: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钢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重点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社会 公众股股东保护、重大投融资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利润分配等事 项。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包括本公司在内)兼 任独立董事,并确 ...
河钢资源: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
2023-08-29 11:56
公司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冀股办字[1998]32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张家口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于1999年6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0万股,由境内投资人以人民币认购,于1999年7月14日在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2,728,961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
河钢资源: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9 11:56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3-23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下午 4:30 在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2122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樊海泉先生视频参会并主持会议,相关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
河钢资源:关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3-08-29 11:56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 由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财务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 融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00005269231XW 。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 66.6 亿元,其中河钢集团有 限公司出资 33.966 亿元,持股比例为 51%;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2.634 亿元, 持股比例为 49%。公司注册地: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10 层;法定代表人: 赵晔;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 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 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 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银保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二 ...
河钢资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修订版)
2023-08-29 11:56
河钢资源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并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
河钢资源: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制定)
2023-08-29 11:56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 (ESG)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 称"ESG 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性,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第三条 ESG 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ESG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一名委员担任。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召 ...
河钢资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修订版)
2023-08-29 11:56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或"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 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战略风险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 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 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 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