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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4-10-30 09:05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监事 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2.6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 公司应将该部分暂时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 2 个 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 预计,公司要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 中钢国际 监事会意见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
中钢国际: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09:05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7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达召集和主持,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 2.6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本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中钢国际:收购报告书
2024-10-17 09:13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8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8层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股份增加)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钢国际 股票代码:000928.SZ 收购人名称: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目录 | | --- | | 收购人声明 | | 2 | | --- | --- | --- | | 第一节 释义 | | 4 | | 第二节 | 5 | 收购人介绍 | | 第三节 | 21 |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 | 第四节 | 23 | 收购方式 | | 第五节 | 28 | 资金来源 | | 第六节 | 29 |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 第七节 | 31 | 后续计划 | | 第八节 | 33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 第九节 | |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6 | | 第十节 前 6 |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7 | | 第十一节 | 38 |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 | 第十二节 | 44 | 其他重大事项 | | 第十三节 | 4 ...
中钢国际: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7 09:13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十月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2-086 敬启者: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钢资本"或"收购人")的委托,担任中钢资本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并获授权就中钢资本因收购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 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98,001,905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而编制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涉及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准 则——上 ...
中钢国际: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7 09:13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十月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2-087 敬启者: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钢资本"或"收购人")的委托,担任中钢资本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并获授权就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将合计持有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98,001,905 股股份无偿 划转给中钢资本(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引起的中钢资本免于以要约方式收 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
中钢国际(000928) - 2024 Q3 - 季度业绩
2024-10-16 09:08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73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4 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与 2024 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 幅度 | | 营业总收入 | 1,260,225.85 | 1,715,918.47 | -26.56% | | 营业利润 | 85,064.09 | 70,729.11 | 20.27% | | 利润总额 | 85,908.76 | 70,642.56 | ...
中钢国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0-10 11:13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中钢国际 | | 股票代码: | 00092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 号 8 | | | | |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 8 号 | |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 8 号 | A | 座 | 19 | 层 |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 号 8 | A | 座 | 19 | 层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 号 8 | ...
中钢国际: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4-10-10 11:13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中钢国际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 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在中钢国际拥有权益。 三、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收购涉及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宜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 获得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收购人符合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股票简称:中钢国际 股 ...
中钢国际: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直接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10 11:13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72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直接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钢股份")、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资产") 拟将合计持有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国 际")698,001,905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66%)无偿划转给中钢股份的全 资子公司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资本")。 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将由中钢集团变更为中钢资 本,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第六章 免除发出要约" 的情形,中钢资本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国资委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并取得统一编号 的备案表。 5.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 ...
中钢国际: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9-29 08:2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71 截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3 亿元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9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归还情况 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9 日 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3 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9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