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jing Shenghang Shipping (0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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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12-13 09: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盛航 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盛航股份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74,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实际发行 7,400,000 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000.00 万元,扣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13 09:1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 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 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 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 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或监事的 议案。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和/或监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监事"特指由 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3 09:1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涉及公司 经营、财务或者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 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公司证券事务部 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负责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各部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13 09:19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总经理行为, 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 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经营;总经理在执行业务范围 内,是公司行政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本细则是总经理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班子及任期 第五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除总经理外,其余各职位通称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 第七条 以上职位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八条 由总经理决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具体职责,以公司文件形式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3 09:1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以及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科学应对、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切实维护公 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领导小组"), 由公司董事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13 09:19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和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
盛航股份: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公告
2024-12-13 09:17
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分别继续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为:董事长李桃元(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乔久华、 独立董事沈义。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1205 |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 公告编号:2024-17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99 |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 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 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调整为"董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2024-12-13 09: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南京盛航海 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工作是拟定 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 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 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3 09: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公司、投资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13 09:17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项。本制度未规 定的事项,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 工作部门。 ...